关于2009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延长的通告
发表时间: 2009-10-9  【字号:

因10月1-8日国庆节、中秋节连续休假八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 2009年10月份各地方税(费)按期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延长至2009年10月23日。

特此通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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