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优健康险试点再扩容
发表时间: 2016-8-4  【字号:

  自2016年1月1日起,税优健康险在北京市等31个城市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近期,保监会再发公示,又有四家保险公司获准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简称“税优健康险”)业务。至此,目前已有三批共16家保险公司获准经营税优健康险产品。

  据了解,税优健康险主要指年(月)计税时,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标准,对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予以税前扣除。购买税优健康险相当于提高了个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购买相关商业健康险后月内标准200元,相当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700元。值得关注的是,除了能够享受个税优惠,它的保障责任突破了基本医保目录限制,允许带病投保、不允许拒保,且不设置等待期,大幅突破了保险业既往的业务模式与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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