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宝藏第5期】 原来这些收入可以不交税
发表时间: 2019-3-12  【字号:

     昨天上班顾问单位的出纳陈姨打电话给我,非常高兴的告诉我她上个月满50岁了,已经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这个月开始每月可以在社保那里领取养老金3200元了。同时她告诉我,她公司老板因为陈姨工作认真负责细致,继续留用陈姨,签订协议再为公司服务3年,月薪继续保持每月5000元。她非常高兴的说终于开始享受国家福利了,每月可以领取两份收入,养老保险金3200元加上公司的5000元一共有8200元。高兴之余她终于说出她今天打电话的用意,现在她每月共收到8200元要交税吗?

     我笑着说:我给你个喜上加喜的答案,你取得的收入一分钱税也不用交。因为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你收到3200元不需要交税,而公司每月发给你的工资按国家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就行,因你收入5000元减除费用后为零也就不用缴税了。

      平时大家探讨比较多的都是哪些收入要交个人所得税,担心少交税带来风险,其实也需要了解哪些收入是免征个税的,不要无谓多交税了。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免征个税的收入有: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抚恤金、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另外国家还会出台一些文件列明不用交个税的特殊情况,例如独生子女家庭的员工收到的独生子女补贴、员工出差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等等。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查找相关的文件享受个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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