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谈谈个人所得里的经营所得项目。这是一个范围非常广的纳税群体,而且其计算方法比其他个人所得计算更为复杂,部分计算和政策与企业所得税相同,但又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特性和不同。今天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说一下几个关注点吧。
张先生在某公司担任高管年薪大概50万,同时他又注册了一家个体工商户, 假如2019年个体企业全年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盈利10万元,张先生在个体企业领取了工资12万元。
1、个体工商户老板经营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个人所得税里的经营所得计算方法。同时,本次新个税法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所得都按“经营所得”缴个人所得税。大家比较关注的个人微商经营所得一般也是要按照这个分类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新个税法中的经营所得,计税方法基本上与旧税法相同,就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与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等各项支出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因个体工商户很多时候工作与生活地点在一起,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容易混淆(比如房租、水电费、日常用品等等),大家一定要认真分开,不然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税法规定只可以在税前列支40%,那么就要交多税了。
3、生产经营费用里会包含企业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但是企业发给企业业主、合伙人的工资薪金支出部分,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如上述案例中,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张先生经营所得就应该是22万元(这是盈利的10万加全年工资12万)。此外,这部分工资薪金也无须单独计税了。所以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合伙人们也不用担心自己发放的人工会被再次征税。
4、另外,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因张先生平时已经在任职公司申报工资个税时扣除这些了,就不能重复在计算经营所得时再扣除,费用6万、专项扣除及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只能使用一次。
5、注意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是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这是与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间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