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宝藏第18期】个人转让股权
发表时间: 2019-4-4  【字号:

个人转让股权

前两天,有家顾问单位的李总打电话给我,说他准备将他持有的一家已经经营十年的商贸公司股份,逐步转让给另一个股东,当初他投资时,用现金出资了200万,占公司40%的股权,现在准备先出让2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初步定为220万元,想咨询一下我这样是否可行,有没有什么税收风险?

我打开李总公司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首先看了一下净资产情况,报表显示他公司现在的净资产有1000万元,那他20%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账面价值是200万元,转让价220万比净资产账面价值高了20万,单从这方面来看是正常的。

但是我再看公司报表里的固定资产金额比较大,占了总资产的40%,我赶紧问李总固定资产里有些什么资产?原来固定资产主要是现在公司使用的一楼商铺和二楼办公楼,这些物业已经买了很多年,当时购买的价格大概是600多万元。因为物业地理位置好,现在大概可以卖到1000万元,将近升值了400万元。

我听完后马上说:李总,你按220万转让股权是不行的,存在税收风险。根据你说的情况,估计最少转让价应该为300万元才合理。因为第一、你将股权转让给另一个股东,属于关联方交易,转让定价税务机关会非常关注有无偏低现象;第二、你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就是市场价,是没有关联的买卖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情况下确定的价格。你现在拥有的物业已经升值,你们定的转让价没有考虑这个。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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