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地方税务局
关于办理税务登记地点的通告
禅城区各纳税人:
由于机构改革三依的原因,从2008年7月14日起,原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办理的税务登记业务将由佛山市禅城区地方税务局全面承接,纳税人办理地方税务登记事项的地点为:城门西路12号二楼登记大厅和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税务登记窗口;南庄镇范围内的纳税人还可到南庄镇南庄大道西10号禅城区地方税务局南庄税务分局内的税务登记窗口办理。
特此通告。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