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以外币反映的出口销售收入,如何折成人民币反映出口销售收入?
发表时间:
200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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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93
)财法字第
3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发生的当天或当月
1
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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