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可否办理退税?
发表时间: 2006-09-13  【字号:
        根据国税发〔2006〕111号文《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规定(2006年7月1日开始执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要符合下面几个条件:(1)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企业范围是指,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交通运输、开发普通住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2)项目范围:项目要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3)所采购的国产设备不属于国务院《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项目;(4)国产设备是指项目采购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包括按照购货合同随设备购进的配套件、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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