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税务机关可依法采取哪些行政处罚措施?
发表时间:
201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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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第70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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