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和限额规定
发表时间:
200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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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千分之五;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得千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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