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网上参加发票有奖活动?
发表时间:
200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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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佛山市范围内向商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购买商品时,若每次购买商品总值超
30
元(含
30
元)的,可按规定向销货方就同一笔购销业务取得一份刮奖发票。
(
若消费者每次购买商品总值低于
30
元的,若需取得发票,销货方可向消费者开具非刮奖式的发票
) ,
消费者刮开发票“刮奖区”的覆盖层后发现未能中奖的,有一次机会参加发票抽奖活动。将该发票的代码、号码、密码准确输入到佛山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的“发票有奖活动”专页;或拨打
12366
热线电话,输入上述信息。每年
7
月
15
日和次年的
1
月
15
日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分别对从
1
月
1
日起
至
6
日
30
日止和
7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期间内录入到计算机系统的有效发票抽奖信息,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随机抽奖,并于次日将抽奖结果通过佛山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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