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处理与纳税申报比较
作者: 陈敏 赵新贵 发表时间: 2007-9-18  【字号:

  新所得税申报表附表一“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中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有“销售(营业)收入”中“视同销售收入”下的“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中“营业外收入”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本文通过示例具体分析在新旧准则下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时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有何不同。

  不涉及补价时的会计与纳税处理

  例1:甲公司以其产成品A换取乙公司产成品B作为固定资产。A账面余额28000元,公允价值30000元;B账面余额27000元,公允价值30000元。以上金额均不含增值税,计税价格同公允价值。假设交换中除增值税外不涉及其他税费。

  1.新准则下的会计与纳税处理

  如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根据新准则,应当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固定资产   35100

    贷:产成品    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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