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制度与国家审计风险
作者: 胡志勇 发表时间: 2007-9-18  【字号:
 

  在恢复国家审计的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认为国家审计是没有审计风险的。随着国家建立公共财政、强调财政透明度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审计公开后,国家审计的风险才日益凸显。李金华审计长已宣布:到2007年,除极少数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全部审计结果都必须向社会公告。

  一、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

  从国家审计的独立性缺失和审计技术的缺陷两方面来分析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国家审计的独立性缺失

  (1)精神上,行政至上观念的影响

  受行政至上观念的影响上,国家审计作用的发挥取决于行政首脑领导的正确与否、合理与否和效率高低,依法审计在许多领域并未落到实处。对人大、纪委、组织部等敏感的权力部门不愿审计,很多地方留有空白点,不将其列入审计计划或审计效率明显低于同类其他单位。有些审计人员甚至将同级政府或上级政府的指示看得高于国家法律,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避重就轻或作通融处理,该处罚的不处罚或少处罚。行政至上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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