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2005年起,免征农业税。笔者随黄山市委党校课题组于2005年4月22日至6月1日期间,通过对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歙县徽城镇、黄山区谭家桥镇、休宁县海阳镇、休宁县流口镇、黟县碧阳镇,休宁县海阳镇盐甫村、黄山区新丰乡,休宁县流口镇流口村、六股尖、黟县洪星乡、休宁县齐云山镇若干典型中心城区、农业畈区、林茶特产农业乡镇的实地调研,大体了解了农业税减免后,黄山市乡镇政府职能转换的基本情况。
一、农业税减免后,乡镇干部及政府存在的若干问题
1、乡镇干部对于职能转换的反映各不相同
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乡镇干部觉得工作职能减少、难度减小、压力减轻。农业税减免前,乡镇干部面向农民“要钱、要粮”的工作占全年工作量的70%以上,“三提五统”的征收使得乡镇干部常年工作非常辛苦,经常驻居征收村工作。农业税彻底减免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乡镇干部繁重工作职能的“大头”释卸了,工作职能减少、难度减小、压力减轻,工作只限于继续“忙”于农业税之外的诸如国税地税的征收、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