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应不应该承担准财政职能
作者: 经济观察报 发表时间: 2007-9-19  【字号:
 

  最近一段时间,宏观经济的两大调控部门——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央行与财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财政部之间,似乎出现了矛盾,而矛盾的核心就是一个“钱”字——财政负担是不是应该由央行来部分承担?

  矛盾的端倪始于去年年底,起因是一笔陈年老账。1995年以前财政部从央行透支了几千亿元,这笔透支资金是否应该偿还?在国务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最终这个问题留给了今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代表进行表决。最近,央行提出了一个方案,准备设立单独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回收央行过去几年来向一些出现问题的金融机构以及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发放的7000多亿元再贷款,对于这个方案,财政部的回答是“不行”。

  可以想见,今后央行和财政部在有关“钱”的问题上可能还会出现矛盾,而这种矛盾如何解决对于今后央行能否独立执行货币政策以及政策的有效性都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从制度上明确界定央行和财政部的关系,明确央行不应该承担准财政功能,从制度上解决两者在“钱”上的纠纷。

  在整个计划经济时代,银行只是财政的附庸,或者说货币政策只是财政政策的补充,财政出现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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