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族地区财政制度的完善
作者: 尹志超 发表时间: 2007-9-19  【字号:
 

  内容提要:民族地区的财政在财政范围、财政权限和财政职能上的特殊性决定了民族地区财政管理的特殊性。财税体制改革对民族地区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为进一步完善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政策,需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逐步建立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采用因素法核定收支基数。

  关键词:财政制度;民族地区;小康

  一、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概况

  (一) 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基础设施落后,自我发展能力弱据调查,云南、贵州、新疆等7 个自治州和地区,有6 个自治州和地区的财政自给率在20 %以下,有的甚至不到10 %.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的2003 年,云南省怒江州的固定资产投资为负增长。

  (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严重滞后

  以教育为例,截至2002 年底的统计数字,西部地区372 个未实现“两基”②的县(市) 中,少数民族聚居县占83 %.云南有7 个人口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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