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分情况 确保新《条例》落实
作者: 佚名 发表时间: 2007-9-20  【字号:
 

    今年6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这是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新的拆迁条例更注重对房屋所有权的保护,也符合《民法通则》的基本要求。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新条例,需要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从新的政治思想工作的高度,全面修改《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拆迁细则》)。

  我们在充分听取各区(县)政府,建设、市政、财政、物价、民政等有关政府管理部门,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法院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修改草案,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1.居住房屋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

  对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依据,不再计算人口数,独生子女的面积补贴也将随之取消。考虑到被拆迁居民的具体情况差异和对住房特别困难群体的特殊保障,准备采取三种补偿安置方式,供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是货币补偿,即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考虑到新老政策的衔接,设置最低估价单位,然后再加价格补贴,使大多数被拆迁户的安置水平能与老政策持平或略高于老政策;第二种是产权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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