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分期和持续经营假设逻辑关系的思考
作者: 包扬 发表时间: 2007-9-17  【字号:
 

  会计假设,又称会计假定,是指会计人员对那些未经确切认识或无法正面讨论的经济事物和会计现象,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趋势所作出的合乎事理的推断,而且是日常会计处理的必要前提。由于受实用主义的影响,各个学者对会计假设的表述不一,如佩顿1922年最早在其著作《会计理论》提出会计假设概念时,概括了7项会计假设;1961年AICPA的会计研究部首任主任穆尼茨在其会计研究文集《会计基本假设》(ARS No1)中提出了3类14条基本假设。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大多数会计学家认可财务会计必须受到4条基本假设的约束,即会计主体假设,货币计量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但是笔者注意到在众多会计著作和教科书中谈到会计分期假设及会计分期与持续经营假设的关系时,均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及逻辑不清的现象。如在《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核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不少文章和著作在引用这个规定时,一般就理解为会计分期假设,但随之认为会计分期假设是持续经营假设的连带假设和逻辑结果,是持续经营假设的补充。如在2004年的CPA考试指定教材《会计》中写到:根据持续经营的基本前提,一个...

注:此文版权归本站所有,需付费购买。  下载中心提示:点击些处→  查看付款方式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10065084号-1  
Copyright © 2007 - 版权所有,佛山市诚信税务师事务所.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