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税结合节能减排工作算一次“节能帐”
发表时间:
20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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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税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切实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算一次“节能帐”。主要算法:(一)通过技术改革算节能成效。对老化、高耗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如对功能不完备的旧电梯,待梯照明和通风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尽可能减少待梯功耗;对低压的电力电容器补偿柜进行更新换代,做好感性负载的无功补偿工作;通过技术手段使供冷、生活水泵特性曲线的高效区运行,不仅节约了用电,同时也降低了机器损耗。通过自制变压器冷却装置,提高变压器的负荷能力,减少变压器运行数量,降低基本电费(容量费)支出;为窗户加装隔热窗帘、在天花板上粘贴隔热吸音棉等方法,降低办公场所用热负荷,降低供冷能耗用电。(二)通过管理创新算节能成效。要求新建基建项目在设计、施工、建筑用材等方面必须使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达到环保要求。该局机关大楼在设计时,就全部采用了节能灯、节水便器、供水定时器、隔热窗帘、楼宇自控供电系统等先进技术,达到了节能减排的事前控制。机关大楼仅仅是楼宇自控供电系统一项,每年就可节约电费39.7万多元。机关大楼在秋冬季减少2台变压器的运行,减少机器损耗,每年可节约变压器容量费约38.9万元。此外,该局自2006年将机关大楼对外实行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减少费用23.4万元。(三)通过考核监督算节能减排。一是运用后勤管理信息化系统,把房屋、财务、车辆、接待、食堂、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等管理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了信息资源整合和流程优化,进一步提高了对资源的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对行政经费支出的管理,会议费、维修费、差旅费、接待费严格执行财务审计标准;三是对使用经费较大的新建项目和基建维修,实行严格控制,严格审批制度。2008年上半年核减3项基建维修项目,节约费用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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