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年第3次上调出口退税率
发表时间: 2009-6-11  【字号:
 财政部、国税总局8日消息,从6月1日起,我国再次上调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这是我国今年内第3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也是自去年8月以来第7次上调,预计此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将增加退税资金约252亿元。
  此次上调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涉及我国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技术含量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共计2600多个10位税号商品。
  其中,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为足额退税;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电动齿轮泵、半挂车等机电产品,光学元件等仪器仪表,胰岛素制剂等药品,箱包,鞋帽,伞,毛发制品,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车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合金钢异性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玉米淀粉、酒精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财政部、国税总局表示,这次上调出口退税率,继续坚持支持具有优势的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科技产品出口,严控“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精神,对“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原则上不作调整。同时,政策对退税率档次进行了归并,取消11%和14%两个档次,退税率由原来的9档减少为7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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