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国税局印发了《广东国税“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税收规划纲要》),明确了未来五年税收发展的目标要求和重要举措。
《税收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以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为着力点、突出抓好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两大核心业务,提高信息技术的支撑能力和干部队伍的干事创业能力,全面建设“法治、效能、人本、协调”的现代化广东国税系统。《税收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时期广东国税工作的主要目标,要努力实现税收经济协调增长、管理效能全面提升、法治税务水平显著提高。《税收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七个体系,包括决策科学、制度健全、执法规范、监督严密的法治税务体系;预测准确、评价科学、核算精确、分析深入的收入规划核算体系;理念领先、制度完善、平台健全、规范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抓手、以纳税评估为重点、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的税收征管体系;结构合理、考核科学、倡导学习、激励进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教育有效、制度完备、监督到位、惩处有力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供给有力、手段先进、基础扎实、凝聚合力的工作保障体系,并具体部署了各个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