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给单位要缴2%增值税
发表时间: 2012-8-7  【字号:
二手车新政施行1个月,不少二手车商“蒙查查”
一个月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凡是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主体,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2%增值税,缴纳公告从7月开始实行。然而,新政实施一个月,记者走访佛山本地多个二手车市场却发现,不少二手车商对新政并不知晓。也有佛二手车商认为,新政将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同时也有漏洞让不正规的二手车商规避税费。
二手车过户要缴纳增值税
据了解,不少二手车商为降低成本,通过各种方式来规避增值税,令二手车市场秩序紊乱。为了杜绝二手车交易环节中的漏洞,国税总局特意发布《公告》对原有二手车经营业务增值税问题进行重申。
同时《公告》称,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且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将不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将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不少二手车商对于《公告》内容并不知情,不过,对于该公告未来可能带来的影响。一位二手车商说,以前车主将二手车转来,都是一口价,不愿意缴纳增值税。现在新规定非常明确,因此我们在收购二手车的时候必须要和车主讲清楚,增值税是国家征收的,如果车主不愿意承担这部分税费,我们会在合同和发票上注明,未交增值税。否则按照一台车全额价格征收的增值税就要二手车商缴纳,一台10万元的车,增值税就会达到2000元。
规范二手车交易但仍存漏洞
目前二手车的买卖经营在市场上分为两种经营模式,一种是经营公司,即从事二手车的购买和销售工作,他们先从卖家手中收购旧车过户到公司或个人名下然后再高价销售给买家,实现第二次过户;另一种为经纪公司,等同于建立一个代售平台的中介,只负责撮合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由卖家一次性过户给买家,从中收取中介费。对此,根据国税总局出台的新政,经营公司销售过程中就产生了增值,属于应征收增值税的主体;而后者则不在征收范围内。
就佛山二手车市场而言,二手车商在收购二手车时将其过户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这种交易方式目前在佛山最为常见。按照税务总局现行规定,这需要缴纳增值税,但一些不正规的二手车商还是想着办法规避增值税。
有业内人士透露,由于《公告》中并没有出台实施细则,因此该新规对二手车市场究竟会产生多大影响,目前还不得而知。但之前的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收购二手车的人在收取车主的旧车时并不办理过户登记,而是直接将车过户给另外的车主,在赢取差价、佣金的同时规避了二手车的增值税,这也证明新规仍旧有漏洞让不法二手车商有可乘之机。
过户二手车避税暗藏风险
新政中还规定,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受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等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外,其他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实在找不到买家而销售给二手车商的时候一定要完成过户手续,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风险。骏威龙二手车总经理潘国光表示,新规定增加了正规二手车经营者的成本,因为二手车商最终的买家有可能是个人,也有可能是公司。二手车商在收购车时,一般按照评估价来计算增值税,但实际上如果将车再过户给单位,则需要再次缴纳增值税。
此外,业界普遍认为,如果新政得以真正实施,对市场的规范以及商家的合法经营是一种保护。避免二次过户避税隐藏着一个很大的风险,即车商向原车主支付全款费用后,并没有取得车辆所有权,这样有的卖家则钻空子把车又销售给其他的经营公司。如果车辆涉及法律或经济纠纷被司法机关冻结扣押,车行将会“车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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