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为反腐败取缔村会计 被指剥夺村民自治权
发表时间: 2007-8-22  【字号:
 

  为清除村干部腐败,北京市昌平区将辖区内村会计尽数取缔,但由此带来一个问题:村民失去了对村集体财产的自治权

  为什么村会计不能很好监督

  来自村民的一句相同的疑问:“村里的钱都到哪儿去了?”当这种疑问在村干部处得不到及时、适当的解释时,就会转化为怀疑、猜测甚至偏见,导致村干部与村民陷入一种普遍的互不信任状态中,有的还升级为举报、上访甚至武斗的激烈形式。

  “村里的会计,都是由村领导任免的。”这就出现了一个简单的逻辑:村会计要想保住饭碗,就不能过分为难村领导。换句话说,有时可能要配合村领导。

  镇会计就能监督吗?

  “村干部能腐蚀村会计,也照样能腐蚀镇会计。”一位村民这样表示。有的村民甚至觉得还不如把账放在村上,“以前乱归乱,我还知道它乱成什么样,现在放到镇上,我都不知道账是什么样了。”

  被指剥夺村民自治权

  有人将这项改革形容为“头痛医脚”,“村民自治是一项基本原则,自治出了问题就应该解决自治的问题,不能因为自治效果不好就剥夺了村民的自治权。”

  咱村上都出了哪些不可思议的事情

  一位村干部将村办企业交给儿子经营,后来通过股份制改造后企业成了儿子的,村里竟然还欠其儿子一屁股债,理由是企业严重亏损;

  一位村干部携全村党员欲外出旅游,被村民阻截后谎称经费来源于党费,但没过几天,村民就在要报销的票据里发现了一张旅行社开来的2万元发票,正是那次号称经费来源于党费活动的预付费用;

  一份牵涉村里几百亩土地的转让合同,竟然“漏掉”了违约时如何承担责任的条款,以致于对方在操作的过程中“如期违约”;

  在某村已经消失了几十年的拖拉机,竟然还在村账上“活”得好好的……

  李娜(化名)前些日子特别忙,除了偶尔去趟羊坊镇的娘家,就呆在城南街道旧县村的婆家,埋头读书。

  7月2日,学会计出身的她在羊坊镇经济管理站报了一个招聘会计的考试,考试时间就在7月28日。

  此次由北京市昌平区统一组织的考试,共招聘会计160名。

  160名会计将被分配到将要成立的17个镇(街道)会计服务所,为各镇(街道)所属的各个行政村管理财务、资产、合同,取代原来的村级财务。

  这意味着,在昌平区存在了50多年的村会计,从此取消。

  有人质疑,这种做法与村民自治原则背道而驰,是对村民自治能力不信任的表现。

  财务上缴已成事实

  事实上,早在2003年,李娜娘家所在的羊坊镇,就已经没有了村会计。

  “村里的账现在都在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羊坊镇经管站站长邵继周告诉记者。2003年,该镇所属的10个行政村,与镇政府签订了一份委托合同,将村账交给镇上代管,叫“村账托管”。

  根据约定,各村要依收支规模的大小,交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管理费,像西贯市和后白虎涧这样的大村,标准是每年5000元。

  按照这种方式进行财务改革的,昌平区当年共有278个行政村。

  另外的34个村,包括李娜婆家所在的旧县村,则选择了另外一种改革模式——村账双审,即由村会计和镇财务人员联合对村集体财务进行审核。

  “账还在我们村里,”当被问及村账双审带来的变化时,新上任的旧县村村主任刘建保似乎印象不深。

  “事实上变化不大,”昌平区经管站站长徐德清告诉记者,“村会计照样保留,仍然由村干部任命。”

  这显然不符合当时改革的初衷,“区里当时的想法是,通过剥夺村干部对会计的任免权,改变两者沆瀣一气的局面,清除村干部腐败滋生的土壤。”徐德清站长透露。

  而在实行村账托管的羊坊镇,则出现了另外一些情况。

  虽然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在委托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但根本就没有收过,”羊坊镇经管站站长邵继周向记者透露,一方面是考虑到各村的经济困难,另一方面,村上对交这个管理费也有抵触情绪。

  于是,钱只好由镇上来出,但资金显然不够宽裕,“人员工资只有800块”。这样的待遇难以留住优秀的人才,镇上现有的三位会计平均年龄有些偏大。

  并且,三位会计管理10个村的账务,有一位还兼做着其他的工作,人员显得捉襟见肘。

  “将要成立的会计服务所,我们镇能分到6位会计,”邵继周告诉记者,以前一个人负责4个村,以后负责2个就行了。

  待遇也有所提高。在昌平区委农村工委、区农委《关于成立农村会计服务所的意见》中,规定会计服务所的经费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区财政提供岗位补贴,每个岗位每年运行费用20000元,不足部分由镇(街道)财政负担。

  “他们说一个月给1000块钱,”在报名现场,李娜从经管站工作人员那儿了解到这样的信息,“四险一金都给上。”

  钱看起来并不多,但对于李娜还是有一定的吸引力,她以前曾在一家私营公司做会计,很不稳定,“现在就想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在她看来,会计服务所正是这样的工作。

  李娜显然还没有完全了解这份工作的全部内涵,“就是记记流水账嘛。”但区有关部门对这份工作的定义显然要复杂得多。

  “归纳起来说,就是1+4,”昌平区委农村工委副书记魏宝华这样解释这份工作的内容:“1就是村务公开,这是此次财务改革的核心;4是指配合村务公开的4个举措,包括对村的资产、财务、合同以及村干部薪酬的管理。”

  村会计时期的财务确实混乱

  “这个想法来源于对一种现象的思考,”魏宝华在谈到此次改革的动因时说,“现在老百姓的收入提高了,不满却增加了。”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对村干部举报的增多,而其中的大部分,又与村务公开有关。

  “大家的注意力正在从经济层面转到政治层面,要想让群众满意,就必须解决村务公开的问题。”

  但村务公开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不解决财务混乱的问题,村务公开就无从谈起。”

  对于村里的财务混乱,记者有一个感性的认识,在不同的村做不同的采访时,都能听到来自村民的一句相同的疑问:“村里的钱都到哪儿去了?”

  当这种疑问在村干部处得不到及时、适当的解释时,就会转化为怀疑、猜测甚至偏见,导致村干部与村民陷入一种普遍的互不信任状态中,有的还升级为举报、上访甚至武斗的激烈形式。

  “村务不公开只是一个表现,其背后隐藏的是资产、财务、合同以及村干部薪酬的集体混乱。”魏宝华说。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从村民的口中了解到好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一位村干部将村办企业交给儿子经营,后来通过股份制改造后企业成了儿子的,村里竟然还欠其儿子一屁股债,理由是企业严重亏损;

  一位村干部携全村党员欲外出旅游,被村民阻截后谎称经费来源于党费,但没过几天,村民就在要报销的票据里发现了一张旅行社开来的2万元发票,正是那次号称经费来源于党费活动的预付费用;

  一份牵涉村里几百亩土地的转让合同,竟然“漏掉”了违约时如何承担责任的条款,以致于对方在操作的过程中“如期违约”;

  在某村已经消失了几十年的拖拉机,竟然还在村账上“活”得好好的……

  仅取缔村会计是不够的

  “正是由于村干部的大权独揽,才造成了如今这种混乱的局面。”这是从区领导到村民的一个共同体会。

  “村里的会计,都是由村领导任免的。”旧县村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

  这就出现了一个简单的逻辑:村会计要想保住饭碗,就不能过分为难村领导。换句话说,有时可能要配合村领导。

  这种任命机制还产生了另一个结果:村会计资质要求不严,并且“大多数年龄偏大”,期望他们对村里的资产、财务、合同管理得很好,有点不切实际。

  这一状况也使得近几年在农村中出现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大打折扣。这一在村级民主事务中逐渐发挥作用的民选组织,职责在于对村里发生的一切公共收支票据进行核查,只有加盖有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的票据才可以入账。如果民主理财小组认为某一项支出不合理,则不给该票据盖章,就不能入账。

  “出现过不能入账的情况,”旧县村一位村民代表透露,“这时村干部要作出解释,如果解释还不具有说服力,就要拿到办事处进行裁断。”

  “我曾经为此道歉,”东贯市村村支书高玉强表示,“有些钱不能不花,比如过节时跟有关部门走走关系之类的事情,也是为了全村好,有时理财小组就是揪住不放。”

  但理财小组的作用只有在与会计的结合中才能彰显,因为理财小组是管“钱该不该花”,会计则管“票是否合法、齐全”,一个管内容,一个管形式,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形成有效的制约。

  “镇会计服务中心正好把村里缺失的会计这一块给补上了。”某村村委会一委员表示。

  昌平区经管站站长徐德清告诉记者,在镇会计服务中心建成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各村资产进行清核,包括银行账户、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在内的所有账目都是核对和清理的对象,“弄清村里到底有多少钱”。

  之后,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对已确定归属关系的村账内外固定资产、货币资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资源性资产要逐一登记,分类归档,建立村集体资产台账,一村一本账,以后集体资产的任何变动都要如实反映在这本台账上。

  “我们计划,到2008年年底前做完这项工作。”徐德清站长表示。

  同时,各镇(街道)会计服务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北京市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会计科目的统一设置,制定账务处理的统一标准,确保账账相符、账证相符和账表相符。

  在合同管理上,各镇(街道)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合同清查的清查工作。清查的范围不仅包括书面合同,也包括口头合同、事实合同,“争取不留死角”。

  各镇(街道)还要建立村级干部报酬管理台账,按月详细记录村级干部的报酬发放情况。

  “以上这些工作完成以后,村务公开就变得非常简单了。”徐德清站长认为。

  按照昌平区委农村工委、区农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对于重要财务活动要及时逐项逐笔公开。

  削弱了村民的自治权

  有人打了个比方,这项改革对村民而言就是:自己家的钱必须委托别人管理,自己想花钱,还需要别人审批。

  很多人担心,这项用来限制村干部滥用权力的制度,会把村民的自治权利同时给抹杀了。

  该项制度规定,村重大收支事项如出让土地、出售固定资产、租赁、拍卖、入股以及大额度贷款和担保等,需要上报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对于想有所作为的村干部来说,可能会有一定影响,”旧县村村主任刘建保表示,“审批说不准需要多长时间,有些机会可能会因此流失。”“这种制度更加适合于那些想得过且过的村干部。”

  “就怕村民想做的事情做不了或者不能及时做,”西贯市村委会委员李友林也担心,“村民的角度与镇上的角度难免不一样,当村民的想法与镇领导的想法发生冲突时,听谁的?”

  按照区委农工委副书记魏宝华的理解,这项制度的精髓在于“决策在村,”应该由村民说了算;但同时又有“监管在镇”,在多大范围内监管,监管到什么程度,用什么方式监管,都是问题。

  按照原来羊坊镇的做法,村特大生产性开支及财产购置在5万元以上(含)、非生产性开支5000元以上(含),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报经镇经管站审批后方可执行。如此看来,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并不具有最终的效力,并且,由镇上进行审批的项目范围也很宽。

  大部分村民觉得这项制度对村干部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也有一些村民持怀疑态度。

  “村干部能腐蚀村会计,也照样能腐蚀镇会计。”一位村民这样表示。

  有的村民甚至觉得还不如把账放在村上,“以前乱归乱,我还知道它乱成什么样,现在放到镇上,我都不知道账是什么样了。”

  还有人将这项改革形容为“头痛医脚”,“村民自治是一项基本原则,自治出了问题就应该解决自治的问题,不能因为自治效果不好就剥夺了村民的自治权。”

  自治问题显然已经超出了李娜的关注范围,这位20多岁的姑娘现在只关心此次招聘的公正性,“原来镇上的会计是否会得到照顾?”

  记者从徐德清站长那儿得到的回答是,“照顾只有一项,一般人年龄上限是40岁,他们是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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