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局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科推行工作公示制度 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
发表时间: 2008-9-23  【字号:

为深入建设高明区局“五型”和谐国税,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日常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公众形象,形成争先创优意识,规范工作公示行为,今年以来,高明区局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科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推行了工作公示制度。该公示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公示范围广泛,涉及项目全面。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科公示内容分为八大类,包括个人着装、卫生及纪律检查情况公示、工作完成情况公示、监控指标及目标考核公示、各项集体及个人获奖表彰情况公示、业务小考的成绩公示、信息、调研及信息周报公示等,实行对内部工作全面督促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是公示方法清晰,规范公示工作。公示方法明确规范公示时间及公示途径。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科根据每类公示内容特点都设置了相应的公示时间,要求严格按照公示的时限性进行公示,规范各项工作的同时,规范公示工作。目前,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科主要采取通过部门邮箱进行公示,发挥公示制度的督促作用。

三是公示程序明确,层级审核严谨。所有的公示内容必须通过填写《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科工作公示提请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再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确保公示内容的准确性,同时保证公示制度的落实得到有效监督。

经过多月的实施,高明区局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科通过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综合业务组每月按时对八大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推动了各项日常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计划性、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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