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国税系统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有序开展
发表时间: 2008-11-10  【字号:
  为了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堵塞漏洞,根据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我市推广应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已于10月份全面开展。

   这次推广工作分培训、升级两个阶段。目前,我局按照推广方案的工作安排已于2008年10月17日在市城区局六楼会议室开展了内部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参加人员有市局税政科、信息中心和各县(区)局、华侨分局具体负责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工作的人员。下一阶段,我局将与服务单位联合在2008年11月30日前开展纳税人操作员的培训工作和对企业端税控系统的升级工作。我市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要求自2008年10月1日起,必须使用红字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对新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统一启用新表单,停止使用原方式开具《通知单》。已经升级的企业自升级之日起使用新的开票系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汕尾市国税局税政科  廖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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