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省局印发《关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公示的通知》(粤国税发[2004]142号)后,陆续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一些新出台的政策规定,省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对《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公示》作了修订。修订后的《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公示》现予印发,请各级国税机关在办税服务厅或其他办公场所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