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3-10-18    发文号: 国税发[2003]120号     法规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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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公告》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并通知各级税务征收机关将《公告》张贴于所有办税服务厅。

《公告》同时作为税务部门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请各地速向下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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