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函〔2005〕259号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取得有信制造(中山)有限公司贷款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中山国税发[2005]56号)收悉。关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给有信制造(中山)有限公司(金额为560万美元)取得的利息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经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见附件),同意对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发放的上述贷款取得的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