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给予阳江市通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请示》(阳国税发〔2005〕102号)收悉。关于阳江市通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经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税函〔2005〕1115号),同意阳江市通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从事能源建设项目的所得,从获利年度起,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