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表时间: 2005-12-30    发文号: 粤国税函〔2005〕704号     法规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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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穗国税发〔2005〕201号)收悉。关于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申请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经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税函〔2005〕1117号),同意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从2004年度起,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复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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