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7-09-03    发文号: 粤国税函[2002]363号     法规状态: 有效
【字号:

补充说明: ()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顺德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机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粤价[2001]227号)转发给你们。根据省局硬件经营社会化,软件整合系统化,维护、服务专业化,管理监督一体化的原则,结合我省防伪税控系统推广的实际情况,省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今年开始,省局不再强行推广防伪税控专用机,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金税卡,IC卡等)由省级服务单位广东粤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税公司)负责;通用设备可由市级服务单位经营,用户可在合乎技术、质量标准的机型中选购。
  (一)专用设备每套售价为1555元(国家计委价格[2000]1381号文规定),由粤税公司统一发放,各地服务单位按照当地的推广,培训计划,将专用设备的需要量提前一个月上报给粤税公司,并通知用户汇款到粤税公司指定的帐号,粤税公司根据收款情况发放专用设备,发票由粤税公司提供。
  (二)通用设备(计算机、打印机或防伪税控一体机)由粤税公司根据防伪税控的技术和质量标准推荐机型,通过市级服务单位经销。
  二、由市级服务单位负责防伪税控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包括:专用设备、软件维护和升级。专用设备实行终身保修,从今年开始每年每户收取技术维护费450元,由粤税公司统一管理,技术维护费的具体管理办法另定。为了便于管理,通用设备的维护原则上也由技术服务单位承担,具体价格由企业间按市场价协商确定。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二年五月二七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

             粤价[2001]277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0]1381号)规定,并结合我省实标,现就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价格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金税卡零售价格每套1303元,金税专用JKl00型读卡器的零售价格每台558元,金税专用JK300型读卡器的零售价格每台173元,金税专用IC卡的零售价格每张79元。此价格为最终到户安装价格。
  纳税人可自行选购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用设备(税控机)。
  在我省境内推行使用的防伪税控系统通用设备价格,由生产企业报所在地物价部门初审后,报省物价局审批。未经批准的,纳税人有权拒绝购买。
  二、技术维护价格
  各技术维护单位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日常技术维护的价格为每年每户450元,安装使用当年按实际技术维护月数计收。此外,不再收取专用设备的工本费、更换等任何费用。 
三、任何行政机关不得强行推销计算机、打印机等非专用设备和相关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技术维护单位均不得捆绑销售计算机、打印机等非专用设备和相关物品;不得收取省物价局核定以外的任何技术维护费用。                        
上述规定自2001年11月10日起执行,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防伪税控型Ⅲ机价格的复函》(粤价函[2000]230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物价局

                   二00一年十一月五日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10065084号-1  
Copyright © 2007 - 版权所有,佛山市诚信税务师事务所.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