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5-04-05
发文号:
发文号10999
法规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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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四月四日 国税函[2005]2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05年3月17日由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和阿塞拜疆共和国税务部部长法吉尔。马梅多夫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该协定还有待于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协定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各工作。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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