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陕西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6-03-29
发文号:
财税[2006]39号
法规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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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2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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