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发表时间: 2003-11-23    发文号: 国务院令[2003]392号     法规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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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已经2003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200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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