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甜菜粕准予退税的批复
发表时间: 2000-10-26    发文号: 国税函[2000]861号     法规状态: 有效
【字号:

(此文件已失效或废止)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我省外贸企业甜菜粕出口退税问题的请示》(黑国税发[2000]148号)收悉。关于你局要求对出口的甜菜粕予以退税的问题,考虑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已将其列入征税范围,总局同意对出口已征税的甜菜粕予以退税。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10065084号-1  
Copyright © 2007 - 版权所有,佛山市诚信税务师事务所.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