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现将《2008年巡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工作要点,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巡视工作,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2008年巡视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