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八批备案名单的函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8-07-07    发文号: 粤国税函〔2008〕349号     法规状态: 有效
【字号: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贸委《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八批备案名单的函》(粤经贸函〔2008〕922号)转发给你局。省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66号)中的“按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省经贸委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八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贸函〔2008〕922号

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八批共1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八批)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八批)

序号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市场名称

市场地址

邮编

法人

电话

传真

1

肇庆市箭马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肇庆市端州区箭马二手车市场

肇庆市桥北路8号

526020

黎卡儿

0758-2916880

0758-28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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