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九批备案名单的函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8-08-20    发文号: 粤国税函〔2008〕411号     法规状态: 有效
【字号:

珠海、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贸委《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九批备案名单的函》(粤经贸函〔2008〕1190号)转发给你们。省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66号)中的“按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省经贸委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九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贸函〔2008〕1190号

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九批共3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九批)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九批)

序号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市场名称

市场地址

邮编

法人

电话

传真

珠海市(2家)

1

珠海市强利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珠海市强利二手车交易市场

珠海市前山梅华西路北汽车交易大楼第一层

519070

朱万强

0756-8508201

0756-8508338

2

珠海市嘉信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珠海市嘉信二手车交易市场

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西三路汽车工业产品展厅一层

519060

罗刚杰

0756-8829008

0756-8829118

江门市(1家)

3

江门市利生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江门市利生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江门市江海区五邑路121号

529000

谭德洪

0750-3617329

0750-361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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