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柏宁顿(中国)教育基金会首届“孺子牛金球奖”获得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
发表时间: 1995-09-08    发文号: 发文号5807     法规状态: 有效
【字号:

1995年9月8日   国税函发[1995]501号   有效


国家教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建议对香港柏宁顿(中国)教育基金会首届“孺子牛金球奖”获得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函》(教外港[1995]39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香港柏宁顿(中国)教育基金会“孺子牛金球奖”是为了奖励内地长期从事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兢兢业业,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对此项奖励的评选,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了严格的评选办法。为了支持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对个人获得香港柏宁顿(中国)教育基金会首届“孺子牛金球奖”的奖金,可视为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教育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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