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粤国税办转字〔2008〕1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粤国税办转字〔2008〕197号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