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9-01-04
发文号:
财关税[2008]99号
法规状态:
有效
【字号:
大
中
小
】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并调整矿产品增值税税率。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进行相应调整,自2009年1月1日起,附件所列税目矿产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3%提高到17%。
附件:
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调整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10065084号-1
Copyright © 2007 - 版权所有,佛山市诚信税务师事务所.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