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修订、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12-9-20    发文号: 2012年第3号     法规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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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我局对制定发布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2年6月21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修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2.《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修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修订、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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