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具纳税审查报告
发表时间:
201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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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依据国税发[2005]200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禅国税告[2006]5号文——
《关于做好2005年度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于每年度4月30日前提交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涉税鉴证报告。
为有序进行年度申报汇算清缴,建议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客户尽量在2月底前申报,其他的企业于年度终了后3个半月内进行年度申报,以取得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的先机。由于时间紧迫,如何保证在税局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准确、有效地完成这项工作,成为我们客户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
佛山市诚信税务师事务所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全国首批取得执业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公司成立十年来,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的涉税鉴证团队,有多名纳税筹划专家和顾问、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高级会计师等组成,具备超强专业技能的队伍。我们不仅具有5年的汇算清缴经验,而且以认真、快速、合法、专业的工作水准得到了广大企业的一致好评和社会的认可。
更值得客户认可的是,我们有严谨、规范的管理制度,保证工作质量;我们有很强的责任心,为客户排忧解难;我们有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成为客户与税务机关及政府部门沟通的桥梁。
我们在涉税鉴证、税务顾问、帐务代理、税务代理和财税培训方面上具有明显的优势,以超强实力的专家为后盾,为客户提供的高水准的税务顾问和优质的税务代理服务,为企业增加价值。
诚信水平、诚信服务是您理想的财税顾问和合作伙伴!
佛山诚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
4、企业20XX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5、企业20XX年度会计报表
6、企业20XX年度所有账簿、凭证(送审的企业需要提供)
7、企业20XX年12月所有银行对账单、调节表
8、企业20XX年12月存货盘点表
9、租赁合同(复印件)
10、借款合同(复印件)
11、其他有关合同(复印件)
12、20XX年12月最后一本发票存根(分不同种类发票)
13、企业设立合同、协议、章程
14、企业纳税鉴定文件(复印件)
15、验资报告(复印件)
16、主要资产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17、其他备查资料
经营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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