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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财务管理师配发国家职业资格证的细则
   发表时间: 2012-9-20 【字号:

关于国际财务管理师配发国家职业资格证的细则

一、技

一)、配发条件:(具备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3年以上,获得国际财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者。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获得国际财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者。

二)、准备资料

1、照片2张(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复印件1份(如果最高学历为国际学历证书(含港澳地区院校)需要开具学历鉴证证明)

4、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复印件1份(中文、英文各1份)

5、广东省技师(高级技师)资格报考申请表1份(必须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高级技师

一)、配发条件:(具备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9年以上(年龄在38岁以上者),并从2012年起获得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者。

2、获得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职业资格证,年龄在38岁以下者,2012年先配发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二年后,再配发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

二)、准备资料

1、照片2张(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复印件1份(如果最高学历为国际学历证书(含港澳地区院校)需要开具学历鉴证证明)

4、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复印件1份(中文、英文各1份)

5、广东省技师(高级技师)资格报考申请表1份(必须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估信息表(答辩版)4份(不含个人基本情况信息及推荐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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