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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关税总水平“微调”至9.8%
   发表时间: 2007-12-24 【字号:
        财政部近日宣布,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调整后明年关税总水平为9.8%。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等方面。调整后,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我国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履行入世关税减让义务。2007年关税总水平已经由9.9%降至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5%。
  “进一步减低关税,是每个WTO成员应尽的义务。当然,我们的主要目的是发挥关税的调控作用,与总的宏观调控政策相配合,促进贸易进出口平衡,调整经济结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施正文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除进一步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外,我国明年还将进一步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
 “这些措施是为了减少能源消耗型和污染型产业的生产,配合国内的节能减排工作,同时也是为了平衡贸易结构。”一位财税专家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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