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当局正着力在银行业推行银团贷款业务。
据财经网报道,作为境内银团贷款推动主体,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下称银团委员会)日前在深圳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会议上达成银团贷款相关共识——30亿元以上的贷款项目将必须以银团贷款形式发放。
据悉,为了约束成员行推动银团贷款,银团委员会将在春节后对各家银行的大额信贷项目进行逐一检查。
“如果30亿元以上的项目,没有以银团贷款形式发放,需要给出具体的原因解释。”知情人士说。这次会议上,银团委员会即对两家大行不执行《银团贷款合作公约》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
所谓银团贷款,是由多家银行或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向一家企业或一个项目提供一笔融资额度的贷款方式。
此前,银监会1月10日印发的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的通知曾明确表示,政府类项目或涉及大额风险集中度超限的其他较大型项目,应通过银团贷款等方式分散集团客户风险和贷款集中度风险。
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07年末,国内银团贷款余额为6078.31亿元;但在贷款余额中占比甚微,仅为3.58%。